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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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项目名称:放射科newtomCT维保(广场路、龙湾总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放射科newtomCT维保(广场路、龙湾总院)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放射科newtomCT维保(广场路、龙湾总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院现有两台NewTomCT
VGi制造产商为意大利伊美尚,现需针对上述设备采购整机维保服务,该维保服务只能由原厂或指定的唯一授权商提供,具体原因如下:
1、设备技术专用性与维保服务唯一性:口腔CT涉及的零配件及球管未对第三方公司开放,除厂家及唯一授权商外,其它公司不具备配件储备及供货途径。非原厂服务可能导致设备技术参数偏差,出现兼容性问题,提高隐形成本,缩短设备使用寿命。
2、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难免需要更换零备件,很多备件是整机的重要结构及组成,与整机一同注册,如非使用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如使用非生产厂家的配件,服务商不负责重新注册,且会面临法律法规风险。因此只能使用生产厂家的配件。
3、工程师对设备进行维修及校准时须使用原厂指定的唯一秘钥才能进入系统,不具备原厂秘钥无法完成故障处理及校准调试。
4、原厂维保服务可确保技术支持的连续性和一致性,避免因服务商更换导致的设备操作差异、维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鉴于医疗设备的特殊性,中断原厂服务可能增加临床诊疗风险,不符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要求。
综上,温州浦灏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指定的唯一授权商,为降低维修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更好的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参照)的情形,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浦灏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南塘街南塘住宅区4组团5幢20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
系
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063061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瑶大道12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0577-88066029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瑶大道128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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