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季青镇2026年治安巡防队员劳务派遣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5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51795-XM001
项目名称:四季青镇2026年治安巡防队员劳务派遣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7.77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7.77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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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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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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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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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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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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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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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青镇2026年治安巡防队员劳务派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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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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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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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治安防控网建设,做实联防、联治、联动,加强治安巡逻员工作机制扩充人员力量并进行合理配置,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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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服务合同原则上为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企业类型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28至2025-12-0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15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5-12-15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8)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年、预算金额为/万元、当年安排数为/万元。(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4.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宫雪皎,联系电话:
010-8843272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村29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88730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彭怡、陈博维、孙佳,010-63974645,010-6397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怡、陈博维、孙佳
电 话: 010-63974645,010-6397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