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2026-02-27 18: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3-10 10:00:00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血栓抽吸控制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25号-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血栓抽吸控制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7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70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血栓抽吸控制系统
数量: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血栓抽吸控制系统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格与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能量治疗平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数量: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能量治疗平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格与要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高频评估电灼仪
数量: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高频评估电灼仪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格与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标书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标项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标书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标项3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标书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方式:151044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13504700323
项目联系人:张坤
初审: 张坤
复审: 崔赢
终审: 陈凯洋
附件信息:
489.5K
2026-02-13
招标公告
当前阶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血栓抽吸控制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