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岭镇卓溪河石门里段护田坝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2026008
二、项目名称:伏岭镇卓溪河石门里段护田坝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临水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与凤形路交叉路口玫瑰园9#楼6单元6001室
成交金额:玖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981600.00元)
评审报价:玖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9816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1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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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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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伏岭镇卓溪河石门里段护田坝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伏岭镇卓溪河石门里段护田坝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伏岭镇湖村卓溪河石门里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3米—4米高护田坝长约405米,下河台阶约5米,亲水平台一处,河道清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经理:閤冬琴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
234202120211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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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郭锐(组长)、徐亮、王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570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联系电话:0563-8167399;伏岭镇伏上村1号,联系电话:0563-8390028。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伏岭镇伏上村1号
联系方式:0563-839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
联系方式:0563-816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3-81673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