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2026001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7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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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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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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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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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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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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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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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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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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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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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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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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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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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2日
至 2026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转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5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77-61886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及四楼
联系方式:徐海腾/杨晶晶0577-86511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腾
电 话: 0577-865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