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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云全民艺术普及课程(学才艺)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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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26-210000-1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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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云全民艺术普及课程(学才艺)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15
   项目概况 国家云全民艺术普及课程(学才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14896 项目名称:国家云全民艺术普及课程(学才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一)功能与目标 本采购标的为国家公共文化云全民艺术普及“学才艺”课程建设项目,核心目标是响应国家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总库建设工作,拓宽群众文化服务范畴,激发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活力。通过整合辽宁省群文系统优质人才与资源,制作24 门线上线下艺术普及公益课程,实现线上线下全民艺术培训资源共享,依托公共文化云平台及新媒体矩阵进行推广,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公平且可持续的全民艺术普及公共文化服务,打通基层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辽宁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能力与公共文化数字化影响力,打造省内领先的公共文化数字化品牌。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要求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要求。 采购过程及项目实施需符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公共文化云 “十四五” 项目建设方案》《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项目和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定,确保项目建设与国家公共文化建设整体部署相一致。 项目成果需纳入国家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总库,满足国家公共文化云建设统一标准和运营要求,助力全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协同发展。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国家层面: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符合国家公共文化云建设统一技术标准、运营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建设相关国家标准执行课程制作与资源入库要求。 2.行业层面: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艺术普及课程制作的行业规范,遵循新媒体内容制作、网络传播的行业技术标准,保证课程线上播放的兼容性、稳定性与流畅性。 3.地方层面:贴合辽宁省公共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及地方数字化文化服务相关规范,适配辽宁省公共文化云平台现有技术架构与服务体系,确保项目与本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衔接顺畅。 4.其他规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履约验收等相关管理规范执行,遵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采购配套规定。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课程师资:由辽宁省内各级文化(群众艺术)馆、站的优秀业务干部及各相关专业领域的优秀人才担任授课老师,确保师资专业能力与教学水平达标。 2.课程内容: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共24 门,每门课程不少于6节课,每节课程时长8-10分钟。选取群众参与性强、实用性高的内容,做到动静结合、气氛活跃、参与性强,具备身临其境的代入感,符合全民艺术普及公益课程的定位与要求。 3.制作质量:课程制作画质清晰、音质良好,画面构图合理、剪辑流畅,字幕准确规范,整体制作水平达到国家级公共文化线上课程推广标准,能够满足在学习强国、国家公共文化云等国家级平台展播要求。 4.资源质量:课程成品及相关配套资源需完整、规范,可直接纳入国家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总库,且能在公共文化云平台及各类新媒体矩阵稳定推广、传播与使用。 (二)安全要求 1.数据安全:课程相关数字资源的制作、存储、传输需符合国家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加密、备份等安全措施,防止资源泄露、篡改、丢失。 2.平台安全:课程对接各平台及相关播放渠道时,需满足平台网络安全要求,不引入安全漏洞,保障平台系统稳定运行。 3.内容安全:课程内容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价值导向,符合国家文化宣传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低俗等不良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三)技术规格要求 1.视频规格:课程录制时保证2个及以上多机位进行拍摄,采用广播级摄像机器材,≧1920×1080(16:9)全高清视频拍摄。以及灯光、轨道、摇臂等其它辅助拍摄设备。编码格式适配主流播放器及公共文化云平台、新媒体平台(如微信、抖音、视频号等)播放要求,支持在线点播、缓存观看等功能。 2.音频规格:采访拾音使用广播级超指向话筒或无线胸麦。音频采样率、比特率符合线上课程传播标准,声音清晰无杂音、无失真,人声与背景音乐配比合理。 3.录制规格: (1)多机位拍摄,现场提供专业高清摄像机、LED影视演播厅专用灯光,一拖一、一拖二无线录音麦克风,提词器及翻页笔等专业课程录制设备。拍摄场地包括且不限于录播教室、实训场地等,拍摄形式包括且不限于抠像、实景、录屏、情景模拟等,演播室使用的背景采用彩色喷绘或电脑虚拟、实景等背景。背景的颜色、图案不会过多,保持静态,画面简洁、明快,有利于营造课堂气氛。 (2)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符合学生认知特点,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配合讲授选用的板书、画板、教具实物、模型和设备等均不会超出镜头所及范围。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 (3)设计拍摄场景、道具、化妆、服装、人物等。对录制现场技术保证,现场引导老师的肢体表达、情绪引导工作。教师在录制前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没有错误,符合拍摄要求。 (4)色彩还原要真实。在拍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影响彩色还原的各种因素,如室内、室外,清晨、黄昏,日光、灯光频繁变化等,确保色彩真实还原。 (5)课程中出现的解说词要确凿无误、逻辑科学合理、注重课程制作技巧,通过课程,让观众感受课程内容传递的内容,方便观众快速、直接、有效地掌握相关知识与技巧。 (6)图像稳定、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失真、马赛克、失色、闪烁、跳动等现象,内容部分无夹帧、彩条等问题; (7)声音和画面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控制好背景音乐的音量选择,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8)课程片头不超过 15秒,包括: 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按教师要求制作,不超过 10秒。字体、字号在整体页面协调、不使用侵权字体。 4.配套资源:课程配套的课件、文字资料等需为通用格式,便于群众下载、查看与使用,同时可与公共文化云平台的资源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四)物理特性要求 课程成品以数字资源形式交付,无实体物理载体要求;若需提供存储介质备份,存储介质需选用正规品牌、质量合格的产品,具备防磁、防潮、防震等特性,确保数字资源长期安全存储。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数量 制作并交付24 门艺术普及公益课程,包含完整的课程视频、配套课件及相关资源。 (二)实施与交付时间 项目实施周期:2026 年 6 月至 2026 年 12 月 交付时间:2026 年 12 月前完成全部 24 门课程的制作、调试,并正式交付至采购人,同时完成课程资源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的上线工作。 (三)实施与交付地点 实施地点:辽宁省内(具体授课、拍摄地点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满足课程制作相关要求)。 交付地点:辽宁省文化馆指定地点,同时完成数字资源向国家共文化云平台的线上交付。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服务标准 1.制作服务:供应商需组建专业的课程制作团队,提供从课程选题策划、脚本撰写、现场拍摄到后期剪辑、包装的全流程服务,全程遵循本采购需求的质量、技术等要求,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指导,及时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技术服务:提供课程上线的技术对接服务,确保课程资源顺利接入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及相关新媒体矩阵,保障课程正常播放;提供课程后期技术维护服务,及时解决播放过程中出现的画质、音质、兼容性等问题。 3.售后保障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采购人及群众提出的课程相关问题进行及时响应与解答,保障课程使用体验。 4.资源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课程资源向国家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总库的申报与入库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整理、格式调整等配套服务。 (二)服务期限 1.全流程制作服务:自项目正式启动(2026年6月)起至2026年12月完成全部课程交付止。 2.技术维护服务:课程正式交付上线后,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技术维护服务,保障课程正常传播与使用。 3.售后服务:服务期限与技术维护服务期限一致,且对课程相关咨询提供长期响应服务。 (三)服务效率 1.响应效率:对采购人的修改意见、技术问题及各类咨询,在 24 小时内予以响应,一般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复杂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并推进落实。 2.制作效率:按照合理的进度计划推进课程制作,确保每月完成相应数量的课程制作任务,2026 年 12 月前按时完成全部 24 门课程交付,无逾期情况。 3.对接效率:在课程入库、平台上线等关键环节,主动与采购人、国家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总库、省文化馆各平台相关方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缩短对接周期。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合同约定的24门艺术普及公益课程全部完成制作、交付及平台上线后,由采购人组织开展项目整体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本采购需求中的质量、技术、数量等各项要求制定具体验收细则。 1.课程质量验收:逐门核查课程师资、内容、制作水平等是否符合要求,随机抽取课程进行播放测试,确保画质、音质、播放流畅度达标,课程内容无安全问题。 2.数量验收:确认交付的课程数量为24门,且每门课程的配套资源(课件、文字资料等)完整齐全。 3.技术验收:核查课程是否顺利接入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及相关新媒体矩阵,是否成功纳入国家全民艺术普及资源总库,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约定标准。 4.服务验收:核查供应商是否按要求完成全流程制作服务、技术对接服务等,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响应效率是否达标。 5.验收合格标准:所有验收指标均满足本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要求的,判定为验收合格;若存在部分指标未达标,供应商需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则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制作的24门课程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等)归采购人(辽宁省文化馆)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传播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课程资源;若课程制作过程中涉及第三方素材,供应商需确保已获得合法授权,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若因此引发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品牌建设要求: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打造辽宁省 “学才艺” 公共文化数字化品牌,在课程制作、推广过程中融入品牌元素,助力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力争课程入选国家级平台推广榜单。 3.创新要求:供应商需结合新媒体传播特点,创新课程制作形式与呈现方式,提升课程的趣味性、互动性与传播性,符合当代群众的线上学习习惯。 4.培训服务要求:课程交付后,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简单的课程资源管理、平台操作等培训服务,帮助采购人工作人员更好地管理与运营课程资源。 5.资料提交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交项目策划方案、课程脚本、拍摄素材、制作进度报告、验收资料等全套文件,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确保资料完整、规范、可追溯。6.保密要求: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相关信息、课程未公开资源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在项目结束后长期有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 2026年12月30日,2026年12月30前完成全部 24 门课程的制作、调试,并正式交付至采购人,同时完成课程资源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的上线工作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5日11时00分至2026年04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文化馆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 联系方式: 024-2388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6760-8006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薷心 电  话: 024-22516760-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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