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91
二、项目名称:杏林医院后勤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1004号南光大厦2层B段201室 |
11,257,702.00元
|
98.4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杏林医院后勤服务采购):
服务类(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二年,经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11,257,70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康鹏
、
吕曼溪
|
| 评审专家: |
黄世森
、
冯彪
、
陈艳艳
、
吴晓刚
、
徐秀瑛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7、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0592-22308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杏林医院后勤服务采购:7.26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杏林医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洪埭路11号
联系方式:0592-624862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592-2229278、0592-223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智鹏、张毅、杜亚娟
电话:0592-2229278、0592-2232667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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