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GC[GK]2025009、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安保等后勤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安保等后勤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GC[GK]2025009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安保等后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57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安保等后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4,5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5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05040300-保安服务 |
安保等后勤服务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19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1-2 |
C05040300-保安服务 |
安保等后勤服务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19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1-3 |
C05040300-保安服务 |
安保等后勤服务 |
1(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19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自履约期(2026年4月29日)起设备及人员全部到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3)本采购包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可将采购项目中的“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中标后分包方应保障在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前,将从业条件、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录入"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备案。采用分包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应加盖总包方和分包方各方公章。《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各个医院的合同金额如下: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的消防维保分包比例为2.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消防维保分包比例为5.2%,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含闽清院区)的消防维保分包比例为4.6%。 ②分包方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 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③分包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分包方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分包方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④分包方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⑤分包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说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未采用分包的,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但应保障在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前,将从业条件、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录入"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备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1
至
2026-02-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06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TZFQXM-2025--350101-00017[2025]03639
2、经办人(陈云、黄丽婷、张秀鸿8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刘东宏、蔡丽萍、游莲钦/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0591-22169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话:0591-83393306/0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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