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629]ZHGL[TP]2025001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大厦20层2002-2016单元 |
692,400.00元
|
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总价):69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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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包括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设计成果。成果要求:提交符合招标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文本5份及电子版文件)、概算文件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蓝图5份及电子版文件),并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
1、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提供设计所需的勘察测绘文件后30
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送审稿,评审通过后7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的初步设计及概算;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之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评审通过后7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的施工图文件;3、后续服务阶段:从成交供应商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服务内容包括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
项 |
验收合格 |
692,4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林勇文
|
| 评审专家: |
许可斌
、
张玉洪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1.5%*80%计取;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③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0.83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596-728821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2单元505室
联系方式:0596-2029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张煌
电话:0596-2029033
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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