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网
中国歌剧舞剧院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
北京
2026-02-11
375 次浏览
47 次被收藏
项目跟进
下载
打印
摘要信息
商情分析
招标详情
项目阶段
摘要信息
招标编号
HSZT2026FC/017
项目金额
45万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2-25 18: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2-27 09:30:00
商情分析
中国歌剧舞剧院
2
联系人
立即查看
1271.03万
万元
成交金额
18
历史中标信息
立即监控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中国歌剧舞剧院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2026FC/017 项目名称:中国歌剧舞剧院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择优选聘1家有丰富经验的律所,为中国歌剧舞剧院艺术培训中心针对19家对外培训基地合同中出现的违约情形,采用法律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追缴相关欠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需全部工作任务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5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1日  至 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方式: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建议供应商优先选择通过邮件报名的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报名单位公司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至hsztzbdl@126.com。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若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 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 节能环保要求 2.3.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3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4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 2.5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2.6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2.7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中涉及的产品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歌剧舞剧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3号         联系方式:尤老师,010-59752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联系方式:刘上、董子硕、卢天天,010-62278948-602/601/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少光、熊小平 电 话:  010-62278948  
附件:
查看更多
项目阶段
2026-02-11
招标公告
当前阶段
中国歌剧舞剧院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环保招标
免费咨询
在哪能有效的查询本地的招标信息
公众号
在哪能有效的查询本地的招标信息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