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1122254010010000078-浙鼎峰【2026】26号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人民法院文化教育中心广告宣传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468376(元) |
杭州晓钟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
新文路33号4幢(3号楼)416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缙云县人民法院文化教育中心广告宣传服务 |
缙云县人民法院文化教育中心广告宣传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渝方,金海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丁路倩
六、开标情况
七、资格审查情况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杭州晓钟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
74.0 |
63.0 |
72.0 |
69.67 |
10.0 |
79.67 |
| 1 |
杭州茶在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57.0 |
59.0 |
51.0 |
55.67 |
9.98 |
65.65 |
| 1 |
杭州博乐展具有限公司 |
56.0 |
51.0 |
50.0 |
52.33 |
9.98 |
62.31 |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269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人民法院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5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57809699
质疑联系人:金海华
质疑联系方式:1360669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传 真:0578-3311234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311234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质疑联系方式:0578-3311234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缙云县财政大楼7楼
传 真:
联 系 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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