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巩义市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30 |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195,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19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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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支持国产5G网络,实现移动办公。合约期为24个月。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24个月 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7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查询结果留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 供应商属于电信特殊行业的,允许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2月12日 至 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 | |||||||||||
| 3.方式:使用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申请将被拒绝。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站(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郑州市经二路12号)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 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 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凭CA数字证书,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平台,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磋商报价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的标准以成交价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 | |||||||||||
| 地址:巩义市新兴路27号 | |||||||||||
| 联系人:贺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6459822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 |||||||||||
| 联系人:曹晓龙、刘坤、石凤川、贾浩然 | |||||||||||
| 联系方式:0371-63337362、1993968289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曹晓龙、刘坤、石凤川、贾浩然 | |||||||||||
| 联系方式:0371-63337362、1993968289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