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开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就2026-2027年度血样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公告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血样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ZJJSKH-2026-09
4、采购内容: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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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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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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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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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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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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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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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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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血样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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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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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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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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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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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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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格的供应商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5.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括法医毒物鉴定(醇类鉴定)等相关业务
。
6、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6.1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09:30时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获取方式为(二选一):
①持报名资料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化县金佰汇广场5栋245-247号
)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
②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524899171@qq.com)后,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6.2报名资料须提供:
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括法医毒物鉴定(醇类鉴定)等相关业务。
6.3联系人:汪女士/15167068590、0570-6021322。
7、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采用邮寄送达或现场递交。
7.1邮寄送达:
7.1.1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递交响应文件的,需在快递单上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7.1.2邮寄收件地址:收件人:汪女士,联系方式:15167068590,收件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开化县金佰汇广场5栋245-247号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324300
7.1.3代理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后,进行登记、编号,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响应文件签收回执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及时查收。响应文件接收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超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1.4采用邮寄方式产生的投标人联系方式缺失、响应文件密封性不完整、逾期送达等邮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现场递交
7.2.1响应人应委托1名投标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接收文件地点:开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会议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9:30时
7.2.2响应文件递交的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详见磋商文件)。
7.2.3响应人应服从代理机构现场管理。
7.2.4请响应人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建议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
7.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磋商时间、地点:
8.1磋商时间:2026年8月11日9:30时;
8.2磋商地点:开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会议室
8.3项目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响应人提前下载“钉钉”app,并安装注册。响应人代表可通过搜索群号186245013598加入项目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直播。每个响应人仅限响应代表加入钉钉直播群,投标代表申请加入时需进行身份验证,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代表名字”,否则验证不通过。
8.4若因网络或操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直播或直播有缺陷的,将在项目结束后将开标现场音视频录像分享至钉钉直播群,供响应人回放。
8.5因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方式开标,建议响应人安排一名能熟练使用“钉钉”APP或有较高网络操作能力的投标代表。
9.询标
评标时磋商小组认为需要响应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询标。响应人的答复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524899171@qq.com
)。每次询标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询标邮件实际发出时间为准,逾时做自动放弃处理。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义,可直接以盖章后的书面函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12、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开化县灵山路5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0705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化县金佰汇广场5栋245-24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6021322
质疑联系人: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6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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