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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协议》
在使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以下简称“公共资源门户”)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
一、服务条款范围
1、除另行明确声明外,公共资源门户服务包含公共资源门户提供的任何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且均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使用公共资源门户服务。
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公共资源门户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用户协议(以下合称“用户协议”)。以下各类用户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有产权用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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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协议》
在使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
一、服务条款范围
1、除另行明确声明外,门户网站提供的任何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当立即停止使用门户网站服务。
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门户网站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用户协议(以下合称“用户协议”)。以下各类用户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门户网站有权根据需要修改用户协议,并以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变更,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用户协议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或在公告明确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您在前述变更公告后继续使用门户网站服务的,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改的用户协议。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门户网站服务。
二、门户网站服务
1、您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服务查询项目和服务信息、达成交易意向并进行交易、参加活动以及使用其它信息及技术服务,具体以门户网站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2、门户网站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供您的用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等信息。如您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则门户网站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向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身份信息。
三、门户网站服务使用规范
1、在门户网站服务过程中,您应当遵守以下规范:
a)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及门户网站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
b)在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c)不发布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标的或服务信息(除非取得合法且足够的许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标的或服务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门户网站认为不适合发布的标的或服务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信息。
d)不对门户网站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门户网站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门户网站上展示的资料。
e)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门户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门户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门户网站网络设备的行动。
2、您了解并同意:
a)如您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您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及相关责任,并确保门户网站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
b)基于维护门户网站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门户网站有权在发生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下,采取有关应急处置措施。
c)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门户网站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涉嫌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条款的,则门户网站有权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门户网站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d)对于您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信息,门户网站有权不经通知您即予以删除,且追究相应责任。
e)对于您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或您在门户网站上实施的行为,包括您未在门户网站上实施但已经对门户网站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门户网站有权单方认定您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违反,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您应自行保存与您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要证据而承担的不利后果。
f)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门户网站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门户网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四、特别授权
您完全理解并不可撤销地授予门户网站及其关联公司下列权利:
1、一旦您向门户网站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且门户网站已确认您违反了该承诺,则门户网站有权立即按您的承诺或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公示您的违约情况。您了解并同意,门户网站无须就相关确认与您核对事实,或另行征得您的同意,且门户网站无须就此限制措施或公示行为向您承担任何的责任。
2、对于您提供的资料及数据信息,您授予门户网站及其关联公司独家的、永久的、完整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此外,门户网站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全部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交易行为数据及全部展示于门户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五、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1、门户网站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服务。但门户网站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门户网站也不对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和质量、稳定、完整等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2、门户网站仅作为您获取标的或服务信息、物色交易对象、就标的和/或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及开展交易的场所,但无法对交易所涉及的标的的安全或合法性,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进行实质性审查。您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标的及/或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损失。
3、门户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门户网站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a)使用或未能使用门户网站服务。
b)通过门户网站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标的进行交易等行为或替代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c)对门户网站服务的误解。
d)任何非因门户网站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4、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门户网站均不对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骚乱,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以及火灾,洪水,风暴、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六、服务条款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时,门户网站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并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权限和收回账户对应的登录名:
a)您提供的电子邮箱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您进行联系,或门户网站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您更改电子邮件信息,而您在门户网站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改为有效的电子邮箱的。
b)您提供的用户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c)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门户网站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d)其它门户网站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门户网站实施上述行为的,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您的账户服务被终止或者账户在门户网站的权限被永久冻结(注销)后,门户网站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3、门户网站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门户网站仍享有下列权利:
a)继续保存您的用户信息及您使用门户网站服务期间的所有交易信息。
b)您在使用门户网站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门户网站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4、门户网站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对于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您应独力处理并完全承担进行以下处理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并应确保门户网站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
5、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上传至门户网站的项目或服务尚未交易的,门户网站有权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项目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七、隐私政策
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对我们至关重要,我们致力为每位用户提供安全的互联网环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保护措施,对您的个人信息和其他数据进行严格保密。综上理由,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简称"我们”)制定本《隐私政策》(下称"本隐私政策")并提醒您:
本政策适用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品或服务,包括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www.shggzy.com)和上海公共资源APP。在使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品或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使用黑体加粗的内容)
,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您开始使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品或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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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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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使用服务过程中收集的信息为向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好的交互,我们会收集关于您使用产品、服务以及使用方式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关联,这些信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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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网站或客户端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作为有关网络日志保存。例如您的搜索查询内容、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电信运营商、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您访问的网页记录、通话状态信息等。请注意,单独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等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我们将这类非个人信息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将其与个人信息结合使用,则在结合使用期间,这类非个人信息将被视为个人信息,除取得您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会将该类个人信息做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当您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可能会保存您的通信/通话记录和内容或您留下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与您联系或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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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您提供您使用的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品或服务,并维护、改进、优化这些服务及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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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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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存储
我们将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服务暂未涉及信息出境情况。我们仅在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时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在您终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后,我们会停止对您的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我们停止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您,并对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披露
我们不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用户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仲裁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为了促成办理服务或协助解决争议,某些情况下,只有共享您的用户信息,才能促成办理或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将您的用户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在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用户信息。
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与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您的信息。
个人/法人信息认证服务
您在使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法人多源认证服务前必须获得信息主体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主体授权您采集其个人/法人信息,授权您可以向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采集、查询、比对个人/法人信息,同意您委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第三方数据源提供、采集、查询、比对个人/法人信息等。相关授权条款或内容应采用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及方式,且明确告知信息主体信息的性质、使用目的、方式、范围等。
八、其它
本协议解释权归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国有产权用户协议》
查看详情
我单位(本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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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用户协议》
在使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以其他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门户网站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服务条款范围
1、除另行明确声明外,门户网站服务包含门户网站提供的任何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且均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或停止使用门户网站服务。
2、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门户网站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以下合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门户网站有权根据需要来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变更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或在公告明确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您在前述变更公告后继续使用门户网站服务的,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若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门户网站服务。
二、注册与账户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门户网站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门户网站有权注销或永久冻结您的账户。
1、注册和账户
a)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以其他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门户网站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约束。
b)您注册成功后,门户网站将为您开通一个账户,作为您在门户网站交易及使用门户网站服务时的唯一身份标识,该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请您妥善保管。
2、用户信息
a)在注册流程中,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您的资料,并于资料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以保证您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门户网站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门户网站服务。门户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b)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门户网站或其他用户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门户网站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你提供的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变更或需要更新的,您应按门户网站的要求进行操作。
3、账户安全
(1)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门户网站登录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该登录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挂牌申请、报名或网上报价、参加活动等)承担责任。您同意:(a)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门户网站登录名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门户网站;(b)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服务。门户网站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您理解门户网站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门户网站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通过个人和企业实名认证的方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的,该备案信息作为交易过程的凭证之一。
三、门户网站服务
1、通过门户网站服务和其它服务,用户可在门户网站查询项目和服务信息、达成交易意向并进行交易、参加门户网站组织的活动以及使用其它信息服务及技术服务,具体以门户网站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2、您了解并同意,门户网站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的用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等必要信息。如您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则门户网站有权在初步判断涉嫌侵权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向权利人提供您必要的身份信息。
四、门户网站服务使用规范
1、在门户网站服务过程中,您应当遵守以下规范:
a)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及门户网站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
b)在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c)不发布国家禁止销售的或限制销售的标的或服务信息(除非取得合法且足够的许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标的或服务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门户网站认为不适合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标的或服务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信息。
d)不对门户网站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门户网站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门户网站站上展示的资料。
e)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门户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门户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门户网站网络设备的行动。
2、您了解并同意:
a)如果您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您应当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及相关责任,并确保门户网站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
b)基于维护门户网站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门户网站有权在发生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下,采取有关应急处置措施。
c)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门户网站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涉嫌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条款的,则门户网站有权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门户网站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d)对于您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信息,门户网站有权不经通知您即予以删除,且追究相应责任。
e)对于您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或您在门户网站上实施的行为,包括您未在门户网站上实施但已经对门户网站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门户网站有权单方认定您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违反,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您应自行保存与您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要证据而承担的不利后果。
f)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门户网站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门户网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五、特别授权
您完全理解并不可撤销地授予门户网站及其关联公司下列权利:
1、一旦您向门户网站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且门户网站已确认您违反了该承诺,则门户网站有权立即按您的承诺或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公示您的违约情况。您了解并同意,门户网站无须就相关确认与您核对事实,或另行征得您的同意,且门户网站无须就此限制措施或公示行为向您承担任何的责任。
2、对于您提供的资料及数据信息,您授予门户网站及其关联公司独家的、永久的、完整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此外,门户网站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全部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交易行为数据及全部展示于门户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六、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1、门户网站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门户网站服务。但门户网站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门户网站也不对门户网站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及时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和质量、稳定、完整等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2、门户网站仅作为您获取标的或服务信息、物色交易对象、就标的和/或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及开展交易的场所,但门户网站无法对交易所涉及的标的的安全或合法性,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进行实质性审查,。您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标的及/或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损失。
3、门户网站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门户网站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a)使用或未能使用门户网站服务。
b)通过门户网站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标的进行交易等行为或替代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c)对门户网站服务的误解。
d)任何非因门户网站的原因而引起的与门户网站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4、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门户网站均不对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骚乱,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以及火灾,洪水,风暴、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七、服务条款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时,门户网站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并有权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权限和收回账户对应的登录名:
a)您提供的电子邮箱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您进行联系,或门户网站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您更改电子邮件信息,而您在门户网站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改为有效的电子邮箱的。
b)您提供的用户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c)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门户网站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d)其它门户网站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门户网站实施上述行为的,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您的账户服务被终止或者账户在门户网站的权限被永久冻结(注销)后,门户网站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3、门户网站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门户网站服务,门户网站仍享有下列权利:
a)继续保存您的用户信息及您使用门户网站服务期间的所有交易信息。
b)您在使用门户网站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门户网站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4、门户网站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门户网站服务后,对于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您应独力处理并完全承担进行以下处理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并应确保门户网站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
5、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上传至门户网站的项目或服务尚未交易的,门户网站有权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项目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八、网络竞价
1、报价须知
a)竞价活动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
b)竞买人参与竞价并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现状,接受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并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约定参与竞价。
c)竞买人的报价一经网络竞价系统确认,即不得撤销。
d)竞买人不得实施串通报价、阻扰其他竞买人报价等影响竞价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否则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e)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由组织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2、风险提示
a)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以及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产生一定的影响,投资者须审慎考量由此导致的风险。
b)交易公告无法穷尽描述标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c)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和竞价实施方案,若出现违反交易条件等涉及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d)鉴于竞买人自行使用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交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由竞买人自行负责。设备或网络故障以及自身操作实务等原因导致的交易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竞价产生影响,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九、其它
本协议解释权归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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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用户下载速率测试及分析项目的合同
项目编号:310000000260120166639-00311207
存证日期: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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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7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浏览次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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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310000000260120166639-00311207采购项目名称:宽带用户下载速率测试及分析项目采购项目子包编号:1合同名称:宽带用户下载速率测试及分析项目的合同采购人名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标供应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合同金额:1495000(元)合同期限:0(年)合同签署时间:2026-03-27
1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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