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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教育系统中小学食堂食材加工和配套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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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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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026-JHJY-ZFC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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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锦华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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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2026-02-24 18: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3-02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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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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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66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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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呼图壁县教育系统中小学食堂食材加工和配套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JHJY-ZFCG-02 项目名称:呼图壁县教育系统中小学食堂食材加工和配套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950000 最高限价(元):1609300,1640000,1178300,5224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项1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093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确定有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负责校园食堂的食材加工和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项2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40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确定有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负责校园食堂的食材加工和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标项3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783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确定有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负责校园食堂的食材加工和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标项4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224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确定有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负责校园食堂的食材加工和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如发生政策性调整,委托方可随时免费收回托管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JY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具有餐饮管理及服务等项目,企业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提供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拥有一支具有一定规模且受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加工及服务团队,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具备相应的食材加工、餐饮服务技能及安全培训经历,企业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相关证明); (5)有学校饮食行业两年及以上经营管理经验,且在学校食堂经营合作单位、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餐饮管理服务的业绩并有正在经营的实体;(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资金实力,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及应急预案,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食堂委托管理,不接受借用别人资质进行受托管理,不接受个体户及法人妥托参加投标,必要时,业主将进行实地考察; (8)本项目兼中不可兼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教育局 地 址:呼图壁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 15999083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呼图壁县锦华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图壁县 联系方式:17699229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 电 话:17699229943 附件信息: 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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