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017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古蔺县石屏镇向顶村历史遗留磺渣堆场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武侯区武晋路1488号1栋2楼附205号 |
359,000.00元
|
98.6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07029900 |
C07029900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泸州市古蔺县石屏镇向顶村历史遗留磺渣堆场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监理服务 |
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的监理 |
完成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监理内容)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
理规范》等规定和要求(如有新规,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贺年(采购人代表)、张家才、雷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1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478,300.00元。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杨新
(1592814352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宣传文化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830-7204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春雨路二段35号玉带龙庭134号
联系方式:0830-6663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0830-6663160
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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