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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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司法局2026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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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R-2026-01-01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司法局2026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9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为全市58家党政机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督查办、市档案馆、市委党校、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动办、市数政局、市医保局、市能源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市交警队、市民主党派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文联、市侨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社科联、市贸促会)提供重大决策、为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对涉及全局的问题提供合法性、可行性分析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参与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授课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宣传等工作以及需市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等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申请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协议约定由实际入围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预算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由实际入围供应商均摊。(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执行;执行方式: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征集人、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征集人评审委员会(除征集人代表)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申请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6)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申请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申请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征集文件和申请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申请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0313-7680600。(8)征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申请供应商。潜在申请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申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申请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司法局本级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
联系方式:0313-2180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宣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南路107号众志大厦A区12层1214室
联系方式:0313-586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电
话:0313-5860788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