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某单位车载通信方舱整治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某单位的车载通信方舱整治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车载通信方舱整治项目 |
车内通信设备、空调、发电机、暖风机、方舱舱体等整治; |
179.63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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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意向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单位需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及以上资格;(2)具备施工的相关资质,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公示期为15个日历日,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有意向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联系人委托授权书(含公司信息、联系人身份证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4.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8109889993
王先生,联系电话:18909881853
沈阳市某单位
2024年4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