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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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行政村发射站运维采购项目 第一包:行政村发射站专业维护 |
服务内容: 系统运维是系统在运营阶段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综合工作,作为服务提供者,系统运维服务的重点是对用户自身能力的补充,从人员、技术、设备、流程四大要素为用户提供服务解决方案,协助用户方完成业务应用,保证系统设备正常运转,并接受委托方的管理,为用户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服务,运维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落实安全播出责任,作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一,投标人在运维期间,按照广电相关规范开展运维,如违规操作,需承担相关责任。 2.每季度采取抽检的方式,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维护、专业检测和检修,每次巡检站点数不少于总站点数的25%,全年不得出现漏检台站;通过技术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消除安全播出隐患。 3.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设备故障进行维修、维护,及时修复故障,确保不影响正常播出。 4.运维期内额外配备30台发射机整机备件(不含正常维修备件)。30台符合广电标准的、全新的发射机,用于淘汰、更换现有30台老旧设备,国有资产性质不变。 5.由于新农村改造、机房装修等原因,原站点已不具备广播电视播出条件,需要移机、搬迁的,在日常维护单位提供的新台站工作条件具备后,负责完成后续播出系统设备的重新安装、指标调试等工作,直到站点恢复开通。 6.按招标方工作计划,每年负责组织1次技术授课培训、总结。培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负责系统整体技术支持,对系统性风险进行评估、预判,提出优化建议方案;协助采购人完成重大系统故障排查处理、系统调整、系统试验等,为系统安全播出提供整体技术保障。 8.运维考评指标(验收内容与要求):(1)安全播出:在运维服务期间,广电部门每次组织的安全播出考核或检查,结果将作为主要验收考核依据之一,要求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播出事故;(2)计划落实:上述2~7项工作内容,按完成的质量、数量、计划进度等定期向市局汇报,作为验收考核依据之二;(3)规范运维:按维护工作基本要求定期提供规范化服务文档,作为考核依据之三;(4)维护期满前一周内,市局负责组织合同验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要求。 服务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2025年6月26日止 服务标准:达标,满足服务要求。 |
02 |
行政村发射站运维采购项目 第二包:行政村发射站日常维护 |
服务内容: 各行政村发射站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主要包括: 1、落实安全播出责任,作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一,投标人在运维期间负责整个台站的安全播出,并承担相关责任。 2、负责台站安全看护、看管,消除防火、防盗、盗播等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台站设施、设备安全。建立资产台账,运维期间如果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丢失或人为严重损坏),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负责台站工作环境条件保障,如合格的场地、机房环境、供电、信源等,建立台站档案,为播出系统提供基础保障。 4、负责台站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机房、桅杆、接地、照明等,按照广电规范进行维护,确保台站满足系统播出要求。 5、负责台站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监听台站播出状态并详细记录,确保节目、频率、功率、覆盖效果等播出满足规范,一旦发现出现“误播”“盗播”、“干扰民航通信”等重大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派人到现场紧急处理,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落实重保期保障方案。 6、负责行政村发射站机房占用费、运行电费等年度相关费用支付,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支付进度。 7、由于新农村改造、机房装修等原因,原站点已不具备广播电视播出条件,需要移机、搬迁的,投标人负责协调新站点场地、机房、供电,旧站点设备拆卸、恢复原貌、设备运输(保证设备齐全、完好),以及新站点桅杆、接地网、信源重建等,待新站点工作环境条件具备后,交由专业维护单位安装播出设备并调试开通,在不超过责任区20个站点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相关迁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协助招标方处理本系统用户投诉事宜,如“12345市民热线”投诉等,限期处理回复,直到用户满意为止,维护政府公共服务形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要求。 服务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2025年6月26日止。 服务标准:达标,满足服务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