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三级)意向公开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三级) |
| 预算金额(元): |
2,000,000.000 |
| 采购品目: |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为进一步摸清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现状,及时分析掌握各单位能源资源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践行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我局计划委托专业机构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DB44/T 2268-2021)等上级文件开展全区5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三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在能源审计前期组织召开启动会议,介绍能源审计方案、核查内容及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等;2、通过实地勘察、走访调研、资料查阅等方式收集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能源资源管理基本信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基本信息、用能设备能耗等信息,检查计量器具配备、位置及工作状态,并对收集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审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检测建筑室内环境温度、相对湿度、CO2浓度、TVOC浓度、PM2.5浓度;建筑物照明系统照度、功率密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供配电系统的变压器负载系数、三相不平衡度、空调系统的能效性能及检测相关区域甲醛浓度、电气安全测试等;4、开展能量平衡分析、主要能源利用及统计情况分析、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分析、碳排放情况分析、节能效果与节能潜力分析等工作。5、结合各单位实际编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包括能源审计概况、围护结构情况、能源消耗分析及管理现状、室内环境检测分析、用能系统和重点能耗设备分析、性能检测、节能潜力分析及切合实际的节能措施建议、审计结论等。6、根据委托方要求,将部分单位的传统水表、电表改造为远传水表和远传电表,并接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能碳管理平台,实现水电数据实时上传、分析、预警监测等功能,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7、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培训;8、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等节能宣传活动,并在融媒体等相关媒介平台报道典型做法。9、根据委托方要求,对相关工程改造项目或计划立项等项目在方案设计、设备选型、新能源场景应用等方面提供节能审查意见;10、在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后分批召开能源审计结果反馈会,向被审计单位反馈本次能源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等并做好后续的跟踪检查。 |
| 联系人: |
郑英鹏 |
| 联系电话: |
0755-88181511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6 |
| 备注: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