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国市人民法院2024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一体化服务采购 |
宁国市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高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采购一体化的送达服务。服务单位需提供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一体化服务,保证送达的效率和成功率。除完成送达任务之外,还应当保证送达数据全流程留痕,保证送达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并保证送达数据能够和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平台互通,满足上级法院考核需求。具体的送达费用为按件计算,每件案件不超过120元/件(不含公告费用,执行案件、诉前调解相关案件2件折算1件),项目总额预估为70万元/年 |
140 |
2024年04月 |
本项目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及市场调查,对本次采购所要求的服务,须具备较强的团队能力及专业性,目前能够提供服务的大多数为专门从事该项的事业单位或国企单位。如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将可能导致该项目无法充分竞争,可能存在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宁国市人民法院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