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KEDSL-F1024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合同期限 |
| 01 |
鲜肉水产类、冻货类、果蔬类、蛋奶及方便食品、干调类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 |
55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1年 |
| 说明 |
1.此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不报或者漏报视为报价无效。 2.本项目允许折扣范围:低于90%(含),超出范围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报价应考虑经济增长、价格波动及自身成本,投标报价应包含食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价格为齐齐哈尔市永辉超市当日标牌价格(特价商品以原价为准 ),如所需副食品未在永辉超市上架依次参考齐齐哈尔市大商新玛特超市、百大生活超市、大润发超市标牌价格(如以上超市中标则不作为参考超市);商品结算时按折扣执行;如以上商家均无我部所需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品种、规格、质量 ),则根据齐齐哈尔站前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定价,此价格不得高于站前市场、不再进行折扣结算。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 550万元 ;
3.最高限价折扣:低于90%(含),超出范围投标文件无效;
4.本项目确定1 家投标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62777180@qq.com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
联系人:许先生、周先生
办公电话:18045223550/18045223792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东、刘明
办公电话:024-22786101
电子邮箱:362777180@qq.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辽宁省建行10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0452-6472818
采购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