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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定边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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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02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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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SXDB-2026-017
项目金额
257万
招标代理机构
定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07 18: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5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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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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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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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关于定边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B-2026-017.4.5.6B1 项目名称:关于定边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财产保险服务 四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合同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财产保险服务 五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合同包6):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财产保险服务 六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合同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合同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保险公司总公司(独立法人)或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3)合法授权:投标人可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由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含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投标;同一总公司仅允许授权一家分支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已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9)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0)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2025年12月至今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合同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保险公司总公司(独立法人)或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3)合法授权:投标人可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由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含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投标;同一总公司仅允许授权一家分支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已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9)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0)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2025年12月至今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合同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保险公司总公司(独立法人)或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3)合法授权:投标人可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由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含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投标;同一总公司仅允许授权一家分支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已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9)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0)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2025年12月至今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至 2026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在线上传 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榆林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CA 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452148。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西环路农学科技综合服务楼附属楼 联系方式:18166691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定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方式:0912-4225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0912-4225048 定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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