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GY)000088
项目编号: D6404000141100386
项目名称: 原州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原州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23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235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一标段 |
一标段 |
兽用疫苗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64000.00 |
|
| 二标段 |
二标段 |
兽用疫苗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90000.00 |
|
| 三标段 |
三标段 |
兽用疫苗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81000.00 |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2235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
(5)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授权证明文件、《兽药GMP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3
00:00:00
至
2026-02-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
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0512-58188093
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6.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
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
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固原市原州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原州区西兰新区义乌路
联系方式: 0954-2028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OA商务楼408室
联系方式: 18169187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冉海军
电话: 0954-202872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段艳
电话: 18169187072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2-13